隐私政策

株式会社大和制作所(以下简称「本公司」)深刻认识到,客户个人信息是构成隐私的重要信息,准确且保密地处理涉及客户个人的信息是本公司的重要责任。为了让用户安心使用本公司的网站和服务,本公司制定了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并将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执行严格的个人信息处理方法。

第1条(个人信息的定义)

“个人信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所称的“个人信息”,即指与在世个人有关的信息,包括通过该信息所含有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记述,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面容、指纹、声纹相关数据、健康保险证的保险人编号等仅凭该信息本身即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第2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法)

本公司可能会在用户进行注册使用时,询问用户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信用卡号、驾驶证编号等个人信息。此外,本公司也可能从本公司的合作方(包括信息提供方、广告主、广告发布方等;以下简称“合作方”)等处,收集用户与合作方之间产生的、包含用户个人信息的交易记录和结算相关信息。

第3条(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 为了提供和运营本公司的服务。

  • 为了回答用户的咨询(包括进行本人确认)。

  • 为了向用户发送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活动等,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电子邮件通知。

  • 为了进行维护、发送重要通知等必要的联系。

  • 为了识别违反使用条款的用户,以及企图以不正当或不合理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 为了让用户能够阅览、修改、删除自己的注册信息,以及阅览使用状况。

  • 在收费服务中,为了向用户收取使用费用。

  • 附随于上述利用目的的其他目的。

第4条(利用目的的变更)

  1. 本公司仅在合理范围内认为利用目的与变更前的目的存在关联时,方可变更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

  2. 利用目的发生变更时,本公司将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变更后的目的。

第5条(个人信息向第三方的提供)

  • 除以下列举的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在未经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

    •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而需要,但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 为了增进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的健全发展而特别需要,但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 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受托人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时,需要本公司协助,且获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 本公司事先告知或公布以下事项,并已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申报时:

      • 利用目的包含向第三方提供。

      •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目。

      •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 应本人的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接受本人要求的方法。

  • 尽管有前款规定,在以下情形中,信息接收方不属于第三方:

    • 本公司在达成利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将个人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处理委托给第三方时。

    • 因合并或其他事由导致的业务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 本公司与特定人共同利用个人信息,且事先已向本人通知或设置在本人容易知晓的状态,包括共同利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利用者的范围、利用者的利用目的以及对该个人信息管理负有责任的人的姓名或名称时。

第6条(个人信息的公开)

  • 本公司在收到本人提出的个人信息公开请求时,将毫不迟延地向本人公开。但是,如果公开可能导致以下任一情况,则可能不予公开全部或部分信息,并将在做出不公开决定时毫不迟延地通知本人。此外,公开个人信息时,每件将收取 1,000日元 的手续费。

    • 可能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利利益时。

    • 可能严重妨碍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实施时。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时。

  • 尽管有前款规定,原则上本公司不对履历信息和特性信息等非个人信息进行公开。

第7条(个人信息的订正和删除)

  1. 用户若认为本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有误,可以根据本公司规定的程序,请求本公司对个人信息进行订正、追加或删除(以下简称“订正等”)。

  2. 本公司在收到用户依据前款提出的请求,并判断有必要响应此请求时,将毫不迟延地对该个人信息进行订正等。

  3. 本公司在根据前款规定进行了订正等,或决定不进行订正等时,将毫不迟延地通知用户。

第8条(个人信息的停止利用等)

  1. 本公司在收到本人提出请求,以个人信息被超出利用目的范围处理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为由,要求停止利用或删除(以下简称“停止利用等”)该信息时,将毫不迟延地进行必要的调查。

  2. 根据前款调查结果,本公司判断有必要响应请求时,将毫不迟延地停止利用或删除该个人信息。

  3. 本公司在根据前款规定进行了停止利用等,或决定不进行停止利用等时,将毫不迟延地通知用户。

  4. 尽管有前两款规定,如果停止利用等需要投入巨额费用或难以实施停止利用等,本公司将采取旨在保护用户权利和利益所需的替代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 除法律法规及本政策另有规定外,本政策的内容可以不经通知用户而进行变更。

  • 除本公司另行规定外,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公布在本网站时起生效。

第10条(咨询窗口)

Yamato HQ
Email: intl@yamatomfg.com
Phone: +81-877-85-6168
Fax: +81-877-56-7317
邮寄地址: Overseas Division, Yamato Mfg. Co., Ltd.,
37-4 Hama-samban, Utazu-cho, Ayauta-gun, Kagawa Pref., Japan 769-0203
隐私政策修订日期: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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